鍋爐安全閥的整定措施
鍋爐安全閥的整定措施
一、安全閥調整前的準備工作:
1、對安全閥進行外觀檢查處理。看其有無裂紋,然后對其各部件材質進行光譜分析,應符合設計規(guī)定。檢查安全閥本體各處焊口、螺絲連接處有無不正常情況,如焊口處有裂紋及螺絲不符合規(guī)格,應提前處理。
2、汽包、過熱器 就地壓力表和數(shù)字壓力表校驗合格(就地壓力表在調整時可安裝標準壓力表)。
3、準備好調試工具及通訊工具(如電話、對講機等)。
4、點火排汽門及事故放水門應試驗正常好用。
二、安全閥動作壓力的規(guī)定
安全閥調整壓力確定的依據(jù)是根據(jù)《發(fā)電企業(yè)技術標準》中電力建設施工及驗收技術規(guī)范(鍋爐機組篇)的規(guī)定,取1.04倍的工作壓力為控制安全閥的動作壓力,取1.06倍的工作壓力為工作安全閥的動作壓力,啟閉壓差為啟座壓力4%—7%,最大不超過10%。 過熱器控制安全閥啟座壓力:3.82×1.04=3.97MPа
回座壓力:3.81—3.69 MPа 最低3.58 MPа
過熱器工作安全閥啟座壓力:3.82×1.06=4.05 MPа
回座壓力:3.88—3.77 MPа 最低3.64 MPа
汽包控制安全閥啟座壓力:4.3×1.04=4.47 MPа
(左右各1只)
回座壓力:4.29—4.16 MPа 最低4.02 MPа 汽包工作安全閥啟座壓力:4.3×1.06=4.56 MPа
回座壓力:4.38—4.23 MPа 最低4.10 MPа
三、鍋爐運行正常后可直接進行安全閥的整定工作,整定順序為:
1、汽包工作安全閥
2、汽包控制安全閥
3、過熱器出口集箱工作安全閥
4、過熱器出口集箱控制安全閥
四、整定方法:
1、將非調整安全閥用頂桿(或壓緊螺母)壓死。
2、整定前將點火排汽閥由電動控制切換為現(xiàn)場手動控制。
3、調整燃燒及點火排汽門控制汽壓,使之緩慢上升,當壓力接近動作壓力,應保持壓力穩(wěn)定,緩慢升至整定壓力,如超過啟座壓力仍不啟座,應及時開啟點火排汽閥,降低鍋爐汽壓,或著用閥桿上的手柄強制排汽降壓后調整啟座壓力,再次試排。
4、啟座后,要監(jiān)視回座壓力,便于調整回座壓力。
5、當壓力符合要求后,再做一次試排。
6、調整完一個后,再調整下一個。
五、其它要求:
1、對空排汽門可作壓力調整用。
2、接近啟座壓力時,務必緩慢升壓。
3、安全閥調整時,應加強對汽溫、汽壓和水位的監(jiān)視,
調整要細心,盡量減少單只安全閥的動作次數(shù)。
4、安全閥調整壓力以就地壓力表為準,其啟座壓力、回座壓力,應認真做好詳細記錄。
5、要保證爐上人員與控制室人員通訊聯(lián)系暢通。
六、安全注意事項:
1、整定前,要檢查各排汽管道的安裝及支撐情況。
2、安全閥處要設置臨時平臺。
3、安全閥調整前,必須在回座后一段欠壓下運行。
4、參加調整人員要有防噪聲耳塞等措施。
5、調整安全閥前,應全面檢查安全閥系統(tǒng)的安裝是否正確,排汽管道安裝的是否牢固,是否影響膨脹。
6、調整安全閥前,廠房內(nèi)所有高空作業(yè)應停止,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爐頂,更不能靠近排汽管道。
7、安全閥所在的道路應通暢,照明充足,有可靠的通訊聯(lián)絡設施,凡有臨時腳手架的地方必須有欄桿,以防止高空墜落事故,確保人身安全,安全閥調整過程中,如出現(xiàn)事故,應停止校驗工作。
七、校驗工作安排:
校驗試驗工作由運行車間組織,運行車間負責操作、記錄及現(xiàn)場聯(lián)絡工作,檢修車間負責安全閥的調整工作,生產(chǎn)部現(xiàn)場指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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